安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告
发布时间:2017-09-12 11:09 阅读次数: 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<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相关规定,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的性能,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适应战时防空﹑平时防灾的需要,定于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10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公告如下: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;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;
解除警报:连续鸣3分钟。
各防空警报点和安庆广播电视台按要求发放防空警报信号,请居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2017年9月11日